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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农业部《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具体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行政管理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
(二)研究并参与制订全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及农机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办理登记、入户、安全技术检验、考试考核、核发统一的号牌、证照等工作。
(四)负责全省在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停放或作业过程中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工作,纠正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五)具体负责组织“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和“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知识咨询日”等活动,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经常性地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和教育培训。
(六)参与道路上重特大农机事故及负责全省道路外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七)参与新型、改型、改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性能的论证和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行业的行风建设、监理员队伍建设、监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查处市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及其监理员在监理工作中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九)负责组织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测设备、驾驶人考试系统、违法记分信息交换系统、测功测耗仪等设施设备、软件的科研、开发、论证和推广应用,推进监理行业的信息化、网络化。
(十)承办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省农机管理局、省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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